行政执法人员陈哲、黄朋才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遗失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证人:陈哲,证件号码:14070926004,执法区域:龙南市,执法类别:审计,工作单位:龙南市审计局,颁发机关:江西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证人:黄朋才,证件号码:14070926020,执法区域:龙南市,执法类别:审计,工作单位:龙南市审计局,颁发机关:江西省司法厅。
自本公告起,凡持有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龙南市司法局举报(举报电话:0797-3512215)。
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