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澳门十大电子游戏入口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

访问量:

各设区市审计局,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统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党中央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一些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不到位、成效不明显,一些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内部审计制度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力量不充足、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等,未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推进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指导和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负责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要完善检查反馈工作机制,将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统筹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牵头制定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指导意见、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机关各部门和内部审计协会工作;推广使用江西省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平台;调查研究内部审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做法,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建议、总结并推广经验;牵头组织开展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的政策和业务指导,督促协会聚焦重点、规范管理、形成合力,服务推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

审计机关业务部门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加强对对口行业、系统及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通过实务指导、以审代训等方式开展指导监督;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质效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关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对审计范围内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

审计机关相关部门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审理审计项目以及年度考核时,应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在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时,将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在审理审计项目时,关注审计组是否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恰当监督评价在年度考核时,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纳入对业务部门、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评价内容

内部审计协会应根据协会章程,聚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协助审计机关做好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和分行业调研,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实施内部审计分层分类职业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执业胜任能力宣传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及经验成效搭建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实务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

(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及成果运用机制。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以及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机制。加大对备案材料的研究和分析力度,将其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重点的参考依据。重视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五)建立健全与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注重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工作联系,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会同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协调开展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形成监督合力。

(六)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平台运行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推广使用江西省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平台的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简化被审计单位资料报送工作,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提高对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完善平台功能,更好服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促进内部审计业务规范和能力提升。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七)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指导。推动被审计单位进一步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建立被审计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加快成立由党委(党组)书记任主任的党委(党组)审计委员会,并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与巡察、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协同性。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健全整改报告机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督导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的被审计单位,以及具有行业和系统管理职能部门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明确由非财务部门承担内部审计职责,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和工作条件,推动内部审计工作与财务工作职责分离,确保独立、规范和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八)加强对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的指导。指导被审计单位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工作部署,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这一主责主业,科学安排内部审计计划做到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内部审计就审什么。引导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境外、效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经济责任等审计力度,围绕单位内部风险防控开展内部审计,始终把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紧盯与单位经营稳定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环节,不断提高揭示风险隐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九)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采取现场指导、业务交流、以审代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搭建交流推广平台,围绕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注重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亮点,做好内部审计经验推广工作。深入开展大数据审计,推动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促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本地内部审计行业协会自律情况检查和政策业务指导,推动其在党的领导下依法依规运行,促进其建立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内部审计协会以会员需求为导向,开展好规范业务、执业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成为广大会员单位依赖和依靠的专业社团组织。

四、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一)加强日常监督。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通过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现场调研等方式,总结推广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二)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开展监督。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要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特别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评价内容,促进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十三)开展专项检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可以采取组织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与执行,聚焦内部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环节,组织开展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四)加强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质量核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对社会审计机构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核查工作机制,由审计人员对社会审计机构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等业务质量进行核查,揭示虚假声明、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重大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促进社会审计机构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业务质量。

(十五)严肃追责问责。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存在问题的,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抄送有关主管部门。对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依法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调查处理。

相关文章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