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赣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国庆”“中秋”文旅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发放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工作周期
2025年9月至10月(以活动实际启动、结束时间为准)。
2.工作事项
制定发放计划,为此次活动提供线上平台,建立适用消费券补贴的商户名单;做好参与商户与支付服务平台的接入工作;审核消费者消费券申请材料,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杜绝骗取资金行为发生,做好资金使用风险管控工作;具体实施电子消费券发放、核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多途径、多方式开展补贴发放活动的宣传推广,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安排专业人员受理消费者咨询及投诉等相关事宜,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动态监控和报告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活动结束后,主动配合主办方做好消费券现场核销审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二、资质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在线上开展相关活动的资质及技术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五)积极配合政府文旅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有配套叠加优惠政策可优先考虑。
三、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函(模版见附件1);
(二)企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三)近年来在线上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消费券发放及成效的证明材料;
(四)消费券发放执行方案,包括活动实施计划等,尤其是配套叠加政策。
(五)资格承诺函(模版见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四、平台的选定
服务平台的选定由市文广旅局组织实施:
(一)申请参与活动的平台服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二)根据申报材料,筛选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平台服务机构参加答辩、评审;
(三)邀约申报平台服务机构现场陈述(含PPT演示);
(四)组织评审。组织评委对申报平台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提问、答辩、打分,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入选平台的建议名单;
(五)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按程序送审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拟入选平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并与入选平台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若参与报名平台数量不足2家,将不再组织比选,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五、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事项
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盖章后(一式两份)送至市文广旅局,电子PDF版发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期将根据评审情况选定一家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机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六、联系方式
征选单位:龙南市文广旅局
地 址:龙南市行政中心429室
联系电话:0796-35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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