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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外调入水产种苗检验、检疫》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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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外调入水产种苗检验、检疫》办理流程图

0.5个工作日)

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从省外调入水产种苗申请表;

2、提供种苗供应方的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生产记录用药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受理

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受理

办理时限:0.1

检测检疫

由县水产站技术人员对调入苗种检验检疫

办理时限:0.2

缴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打缴款凭证缴入中心财政代管专户

办理时限:0.1

制证发放

由县水产站制作检验检疫证明、发放

办理时限:0.1

项目名称:从省外调入水产苗种检验、检疫证明

设定依据:1、《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

办理类型:承诺件

法定承诺时间: 2个工作日

单位承诺时间:0.5个工作日

涉及的收费事项名称:省外水产种苗检测、检疫费

收费依据: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物价局赣农渔字[2001]04

收费标准:详见赣农渔字[2001]04

收费类别:行政性收费

是否省市下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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