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外调入水产种苗检验、检疫》办理流程图
(0.5个工作日)
| 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从省外调入水产种苗申请表; 2、提供种苗供应方的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生产记录用药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
| 受理 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受理 办理时限:0.1天 |
| 检测检疫 由县水产站技术人员对调入苗种检验检疫 办理时限:0.2天 |
| 缴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打缴款凭证缴入中心财政代管专户 办理时限:0.1天 |
| 制证发放 由县水产站制作检验检疫证明、发放 办理时限:0.1天 |
项目名称:从省外调入水产苗种检验、检疫证明
设定依据:1、《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
办理类型:承诺件
法定承诺时间: 2个工作日
单位承诺时间:0.5个工作日
涉及的收费事项名称:省外水产种苗检测、检疫费
收费依据: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物价局赣农渔字[2001]04号
收费标准:详见赣农渔字[2001]04号
收费类别:行政性收费
是否省市下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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