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几点思考
2017年2月,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本文结合龙南县2016开展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就“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意义、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探索。
一、“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的意义
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为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具体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以达到如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1、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是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源头管理的重要举措。目前,江西省在省、市、县设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日常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但是在乡、村这二个最基层的地方,农机安全监管基本上处于无人抓的局面。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有限,设备短缺,不可能将农机安全监管触角深入到每家每户,往往只有在年检的时候才能见到机车和车主,哪些车子转卖了,哪些车子报废了,哪些车子存在安全隐患情况都不是很了解,由此造成了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开展各项农机安全工作不能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可以将农机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村、农机户,切实发挥村委会、农机户的主体作用,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源头管理。
2、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现实需要。农业机械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分布的点多、线长、面广,贯穿于农业生产、流通、加工的各个环节,使用于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农机使用操作人员大多为农民,文化水平高低、参差不齐,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能完全掌握机械原理、驾驶操作技能等;山区道路坡陡、路窄、弯急,农机道路安全隐患也日益突出,亟须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近年来,在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拉动下,龙南县的农业机械无论农业机械总动力,还是农业机械的种类、数量都有了较大的增加。没有农机安全就没有农机化的发展,确保农机安全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机化的发展。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助于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基层农机安全宣传、管理阵地。利用这些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服务活动,提高广大农机手的农机驾驶操作水平,确保这些农业机械更加高效地投入到农业生产,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普及推广。
3、通过“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可以得到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重视。在实施“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创建过程中,乡镇都会建立“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创建体制,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落实一定数量的专项创建和农机安全宣传工作经费;加强设施建设,乡、镇、村能够在道路危险地段都设置安全警示标语,对乡镇村道路危险处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在乡镇设立农机安全办公室,在村设立活动室;乡镇、村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过程中,能够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六个一”活动,设立平安农机宣传栏进行宣传;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农机站能够规范农机基础台账,抓好农机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做好农机服务工作,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的做法
2016年在龙南县关西镇开展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是近年来的首次,本次“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探索。其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机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农机安全监理站、办公室、农机推广管理股负责人的龙南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考评小组,组织、指导“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并按照《赣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合作社、协会)创建标准》,组织考评、推荐本县的赣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关西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农技站、农机站、派出所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农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订了“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把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制定了创建标准,落实了具体措施,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政府制定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农机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农机执法人员,走上街头或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在每个村组织一次“平安农机”示范镇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或举办一次宣传文艺演出,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的“六个一”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农机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发挥基层作用,夯实创建基础。积极争取镇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活动的工作重心、着力点放在乡村。注重充分发挥镇政府在创建活动中作用,通过政府协调、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以及村级组织各方面的管理资源,确保乡村推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镇、村配备了专(兼)职农机安全监督员,组织培训、持证上岗,使他们逐步成为开展农机安全工作的一支专门力量。同时,充分调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网络,使创建工作真正深入到村户。
4、争取政府重视,加大安全投入。积极争取乡镇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把“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工作列入农机化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镇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之中,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1、农机手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农机手认为自己买拖拉机或者联合收割机,只是用于农忙季节的田间作业,在自己家门口拉拉庄稼、收收种种,又不经常上路,不需要参加培训、考试、办证、入户挂牌和年度检验,这种思想是造成“黑车非驾”现象严重的主要根源。
2、认识不足。一些相关部门、乡镇、村委会领导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认识还不够,重视程度欠缺,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麻痹大意思想,认为“平安农机”是走过场,争荣誉,搞创建出发点不正确,以致不能配合农机监理部门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3、农机安全执法力量不足。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各级政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自主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大幅度增加,但农机监理一线执法手段落实受限,对农机安全大规模执法存在一定的困难,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4、经费不足。创建经费存在缺口,直接影响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需资金支持;农机监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窗口、考试场地、检车场地、设备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对“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几点建议
1、强化“平安农机”创建的领导,明确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之中,成立由政府牵头,各方参与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改变过去农机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开成“大合唱”格局。县、乡、村都要明确专人抓,将责任心强、能干事、肯干事的人充实到基层。落实创建责任,市、县、乡、村、机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
2、政府要增加相应的资金支持,落实农机监理优惠政策。《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规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要争取政府重视,落实好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将农机安全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切实落实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各类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机耕道建设,保障农业机械作业和转移安全。
3、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宣传,结合交通安全“五进”活动的开展,重点抓好“六个一”工作的宣教活动,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平安农机创建的重要意义。要利用农机驾驶员培训班、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等平台,加强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农业机械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发倡议书的形式,向广大机手和社会宣传,把平安农机创建看成是优化农村环境、人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构筑安全文化,提高全社会对“平安农机”创建的参与率。
4、加强部门联动,齐心协力开展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并解决问题。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规范各项农机监理业务,着力提升农机“三率”水平,及时将农机安全隐患向安监、交警部门通报。安监部门要将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开展督查。农机、公安交警要加强农机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力度,抓好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消除农机安全隐患。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基层宣传阵地,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健全农业机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创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部门协调联动制度、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农机安全检查及驾驶人宣传教育制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确保按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5、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和完善以县农机监理机构为龙头,乡镇农机站为骨干,村农机安全员为基础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农机站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调动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村级管理网络,形成了一条健全的县、乡、村三级安全管理网络,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真正深入到村、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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