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14号)、《江西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赣农字〔2009〕6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1〕48号)、《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意见》(赣农计字〔2012〕131号)及《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快农村转型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赣发〔201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技推广活力,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技推广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科技支撑。
二、改革的目标、原则和内容
(一)主要目标
着眼于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四有五化”(即:有专业队伍、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示范基地;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群众优质化),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撑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与县乡农村综合改革相衔接,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内容
1、明确机构职能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实用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
(2)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3)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并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
(4)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
(5)农业公共信息服务等。
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不再从事经营性服务。
2、合理设置机构
遵循有利于业务指导、有效管理和公益性职能履行的原则,结合我县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打破行政管理体制的界限,将现行分散的各类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志、统一服务窗口”的要求,采取“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的方法,建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下设农技、植物防检、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环保能源服务、水产、农经等岗位)。全县设置13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
3、理顺管理体制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实行“‘三权’归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统一协调、分块运作”的管理体制。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乡镇综合站人员、经费、财产等管理和业务指导,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确保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编制内人员一年70%以上的工作日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县成立龙南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主任(站长)选聘、人员调配、基本建设、产权变更等重大问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实行主任(站长)负责制,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工作协调;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考核机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工作日志和考勤制度。
4、核定人员编制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的编制数根据《中共龙南县委办公室、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11〕6号)文件精神确定。
5、强化经费保障
对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县农粮局年初财政预算安排,并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农业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各乡(镇)要确保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工作人员与乡镇其他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同时,乡(镇)每年须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正常运转。
6、创新人事制度
改革现有用人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年有序地按照公布岗位、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公示等程序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同时鼓励基层农技人员积极参与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种植业技能鉴定,取得从业资格,逐步推行农技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做到一业多专,一岗多责,一责多能、持证上岗。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完善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考核机制,由县农粮局制定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方案,严格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农业技术人员的津(补)贴等收入挂钩;县农粮局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3月-8月)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3年9月-10月)
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要求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月)
全面完成改革工作、总结改革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农粮局和省农业厅。
(四)验收阶段(2013年12月)
迎接市农粮局、省农业厅的验收。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繁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编委办、县人保局、县财政局、县农粮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南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粮局,由县农粮局局长廖智慧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宣传,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改革工作关系到我县农技人员的切身利益,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各乡(镇)、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围绕改革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基层农技人员了解和掌握改革政策,明确改革目标,进一步发扬心系农民、献身农业、服务农村的优良传统,顺应时代要求,主动投身改革,重新找准定位,争取更大作为。
3、精心实施,确保改革稳步推进。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设立在基层的公益性服务组织,是各级政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工作,认真履职,加强沟通,注意协调,形成整体推进改革合力。县编委办、县人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对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的编制核定和财政保障等工作加强指导,积极配合,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