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政策解读
-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一)补贴范围
对江西籍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三类分别予以补贴。
(二)实施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0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1.8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3.5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4.5万元/辆。
2.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2轴补贴4.0万元/辆;3轴补贴5.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6.5万元/辆。
3.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补贴3.5万元/辆。
(2)重型货车:2轴补贴7.0万元/辆;3轴补贴8.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辆。
4.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3.5万元/辆。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完成车辆报废更新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线上小程序“运连连”或线下向车籍所属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②.《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③.《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④.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②.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③.报废车辆《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④.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⑤.新购置车辆为新能源车辆时,应提交车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佐证材料;
⑥.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仅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②.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③.车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佐证材料;
④.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上述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应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申请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需将提前报废与新购车辆补贴相关材料汇总后一并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