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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曝光台】龙南曝光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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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行动,充分发挥“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作用,曝光一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问题,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目的,推动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龙南市洪力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物流设备等生产项目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28日,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龙南市洪力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物流设备、电梯配件等生产项目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钢结构吊装)施工时,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施工单位作出责令整改,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罚款。

龙南市洪力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物流设备等生产项目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1日上午,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到龙南市洪力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物流设备、电梯配件等生产项目开展巡查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监理单位处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罚款,对总监理工程师处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罚款。

万达广场·泰达城2号地块万达广场建设项目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1日,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万达广场·泰达城2号地块万达广场建设项目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作出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的行政处罚。

万达广场·泰达城1号地块建设项目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25日,省安委办“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行动交叉检查第八组(宜春组)对万达广场·泰达城1号地块建设项目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时,发现外架脚手板未按规定每三层(或10米)设脚手板且下设平网,外架离墙体大于15厘米未设平网,外架局部拉结点过大。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规定,对施工单位作出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万圆整(¥40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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