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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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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住建字20243

关于印发《龙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的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打赢蓝天保

卫战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和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防控工作现将《龙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2月28日


龙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打赢蓝天保

卫战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和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防控工作,创新扬尘治理工作机制,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大力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能力水平标准化建设,把龙南

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先行区,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要求,推动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100%围挡、物料裸土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提高工地扬尘治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工地扬尘管控差别化管理,提高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龙南市住建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 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大队,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及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部门围绕主要任务开展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分区域、分年度”原则,将扬尘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实施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方案任务部署开展排查,并形成排查问题清单。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逐一检查措施是否落实,任务是否达到序时进度。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问题,应分期分步实施。

(三)检查整治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龙南市住建局执法稽查大队成立三个检查监督组,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加强对扬尘治理检查标准和要求规范化实施,对发现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在建工地及时反馈至实施单位,制定巡查整改台账,并督促参建方落实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形成常态长效成果,推动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实施内容  

(一)开展扬尘治理专题学习情况

各在建项目按照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龙住建字202159)、《龙南市深入开展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工业堆场扬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的专题学习情况。

(二)参建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应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首要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拨付和核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施工单位应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治理方案,严格按照《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龙住建字202159的要求,加大扬尘管控力度,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责任,对扬尘治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情况

1.工地100%围挡

中心城区建筑工程采用砖砌式围墙并设置压顶,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围挡不得有污损和破损,须坚固、稳定、美观、整洁。

工业园区项目可采用绿色彩钢铁皮围挡,彩钢铁皮应设置高于地坪30cm 的混凝土墩或砖砌基础,基础应平整顺直,基础用水泥砂浆铺筑找平,围挡整体高度不低于2米,彩钢铁皮四周(含接缝处)必须采用镀锌方管包边加固处理。喷淋设备参照中心城区房建工程标准执行。

工地大门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项目扬尘

治理措施、参建各方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及住建主管部门扬尘举报电话。

2.裸土堆放100%覆盖

施工场地内裸露土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遮阳网、防尘布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脚手架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溢。施工现场禁止拌合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棚除通道口外四周应采用密目网封闭,封闭挂网距地面高度不大于1米。

停工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或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方,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草籽播种、草坪种植等临时绿化措施。

3.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

施工现场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配备综合降尘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应安装环绕喷淋常态化持续开启所有喷淋、喷雾装置。场地平整工程应实施网格化作业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

土石方施工阶段应采用湿法作业,作业面和临时道路应适时洒水降尘,搅拌机、挖掘机等设备作业时旁边5米内必须配备雾炮机降尘,场内渣土运输车辆车速必须严格控制在5km/h以内,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施工现场占地面积每1万平米至少配备1台移动式喷雾机,1万平米以上的按照1台/万平米且不少于2台配备移动式喷雾机;施工现场每天清扫洒水次数不少于6次,确保路面不见尘土。进行清扫作业时必须同时采取洒水、雾化等降尘措施;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建筑垃圾。

4.道路100%硬化

施工现场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主要施工道路应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出入口处路面硬化宽度不小于大门宽度。施工场区的其它道路可采取砖、焦渣、碎石铺装或预制道路板等防尘措施。

5.出入车辆100%清洗

施工现场应完善进出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出门冲洗干净。新开工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平台(长度不少于6米), 冲洗时间不少于3分钟,确保驶出车辆车厢密闭,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在场地内道路设置过水池(长度不小于15米),配备至少2支高压冲洗水枪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进出车辆冲洗及进出道路、周边路面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路面不见尘土,做好出入口30米及施工围挡外5米范围内的门前三包除尘保洁。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审核合格并列入渣土运输公司名录的公司签订土方、建筑垃圾和易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转运合同,车辆驶出工地必须进行全封闭车厢场内工程渣土要合理进行场内周转使用,减少外运量。

7.工地内生活环境卫生

工地入口处应设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标牌和健康教育专栏,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健康教育专栏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工地食堂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食堂夏季应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和防鼠设施。现场泔水缸必须加盖,定人管理,日产日清,并定时灭杀蚊蝇。工地上无积水、无暴露性垃圾等蚊蝇孽生地。现场宿舍应符合卫生要求,洗浴间要保持清洁。对工地设置的冲水式临时厕所和蓄粪池应有专人保洁,定时做好清掏、消杀工作,确保无蚊蝇孽生。施工现场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所有的施工工地现场应有醒目、统一的禁烟标志,控烟制度置于醒目处,由专人管理,并经常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现场应设立吸烟区,要有明显的、非临时性的 “吸烟区”字样,吸烟区设有座位,并有“吸烟有害健康”等警句。做好除“四害” (苍蝇、老鼠、蚊子、蟑螂)消杀工作。

8.紧盯源头治理,参照江西省《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制定并优化《龙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现场踏勘登记表》。每个工程项目报监之前,由专人赴项目现场,按照《龙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现场踏勘登记表》查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及配套设施落实情况。

9.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设施“有而不用、想用就用、时用时停”现象的整治力度,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约谈告诫,通过“龙南市在建工程群”微信群进行项目实名曝光,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规定整改时限,并指定专人负责。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对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扬尘治理责任人,抓好每月、每季度扬尘治理工作检查,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工地扬尘及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主体责任,成立工地扬尘及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小组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及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负总责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及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施工单位对工地扬尘及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制定扬尘及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三)加强执法检查。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大队将落实监管责任,对照已建立的建筑工地清单,按照《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文件要求,参照《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龙住建字202159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加大对工地扬尘治理的检查执法力度,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对扬尘防治控制不力的建筑工地,一律进行行政处罚或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并对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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