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等会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等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精神文明、生育服务、信访综治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编制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核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改革和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负责局机关财务及下属单位经费的计按计划、分配和管理并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非学历管理等工作;
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行业改革方案的调研和拟定;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负责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本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项。
负责审核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和暂定资质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负责防空地下易地建设审批,易地建设费征收;权限内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负责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
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全市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
负责对全市建设系统及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接收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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