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负责对违反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私房政策落实及其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全市房改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负责房改方案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负责处理有关房改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原按标准价购买的房改售房,补贴出售房过渡全产权工作;负责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鉴定工作;负责对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从业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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