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南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龙南市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同步征求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龙南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龙南市区辖区
二、用地面积:60.465亩
三、用地范围:临塘乡临江村、东江乡新圳区。方案涉及1个片区。详见附件2。
四、公示期限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5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龙南市龙昌路中段,龙南市自然资源局耕保股;联系电话:0791-3543171王先生
附件:
1.龙南市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草案)
2.龙南市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地块位置图
2025年4月25日
龙南市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草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2021〕2号)、《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龙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龙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资料编制《龙南市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
二、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共涉及2个地块,地块一成片开发范围位于临塘乡临江村,地块二成片开发范围位于东江乡新圳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为4.031公顷。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实现区域土地综合开发、高效利用,能够规范有序地推进区域开发建设,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聚集,合理布局产业和城镇发展用地,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片区。可以有效避免城乡建设对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占用,能够切实有效地保护耕地。
四、成片开发的合规性
本成片开发范围符合《龙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龙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一级保护林地、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等特定区域;不涉及土壤污染、疑似污染地块。经核查,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状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未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五、土地用途及公益性用地分析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面积4.031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3485公顷,占比为58.26%;防护绿地1.6825公顷,占比为41.74%。
本方案中涉及公益性用地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共计1.6825公顷,占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的41.74%。符合赣府厅发〔2021〕2号文规定的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后期土地征收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七、结语
本方案是落实龙南市“北联南拓、中优东进”的城市空间发展方针的重要举措。该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的要求,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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