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意义重大。预算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大抓落实、担当实干,积极研究跟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落实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会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预算管理工作放到全省乃至全国改革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扎实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立足预算管理职能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
(二)加强党的支部建设。按照建立“四强”党支部工作要求,以深化党支部“三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党性教育、本领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能力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党员活动日”和“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健全预算业务交流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好节前廉政提醒。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虚心向群众学习,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注重征求市县基层和省直部门意见。认真办理涉及预算管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加强团结协作,弘扬斗争精神,崇尚真抓实干,营造积极务实的工作氛围,激励全处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勇气,努力争创“第一等的工作”。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
(一)扎实做好预决算草案编制。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形势,科学编制2024年省级预算草案、2023年省级政府决算草案,吸收人大、审计等有关方面意见,完善草案内容。加强全省汇总预算审核。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提出2025年省级预算安排建议,增强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加强省级财力、中央补助、国债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各方面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先保障重大政策、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需要。常态化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定期清理省直部门实有账户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将存量资金与下年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跨周期、逆周期调节,合理补充和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确保可持续。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本金偿付、预算列示、资金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虚拟预算追加行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做好省级机关改革涉改部门(单位),以及省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资源优化整合中经费划转等有关工作。加强和规范涉老协会资金管理。加快财政转移支付下达,完善财政支出进度定期通报机制,指导督促市县加快支出进度。按照财政部部署要求,抓好财政运行分析调度工作,进一步提高报送质量。
(四)跟踪评估过紧日子落实情况。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我省坚持过紧日子,更大力度节约财政资金工作要求,定期调度市县落实情况。对省直部门截至9月30日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低于30%的,除基本建设(含政务信息化建设)和有合同约定等特殊项目外,一律按20%比例扣减当年支出预算。研究制定过紧日子评估方案,科学合理设置过紧日子评估指标,加强日常分析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管理。
三、持续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一)持续推进省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省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完成一批财政支出标准建设,持续推动部门每年新制定一项内部标准,适时将已经运用成熟的部门内部定额标准上升为财政标准。组织做好劳务费等通用标准研制工作。加强标准应用,推动将已有支出标准作为基础信息内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单位编报预算使用,运用“制度+技术”手段,不断提升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加强项目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推动省级财政项目库滚动管理,动态调整、定期清理。结合项目预算评审试点阶段经验,研究改进省级项目预算评审管理。牵头组织开展2025年财政预算评审,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等需借助社会力量评审的项目,组织开展财政预算评审,会同相关处室加强评审结果运用。推进项目预算评审与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事前绩效评估有机融合,逐步实现“评审一类项目,出台一类标准”。
(三)巩固提高预算公开水平。持续做好全省预算公开工作,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算透明度。持续压实市县预算公开工作责任。按照“谁编制、谁公开”的原则,指导涉改部门(单位)做好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公开工作。
四、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落实我省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适度强化部分领域省级财政事权,指导推进设区市与所属县区财政体制改革,深化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市与县区收入划分改革。印发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审核要点,指导督促设区市政府制定本地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加强备案审核。
(二)优化转移支付分配。修订省对设区市本级、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完善标准收支测算方式,科学评估地区财政运行缺口,探索建立区域均衡度评估机制及指标体系。完善财政困难程度、支出成本差异评价、地方财政努力程度评价方法等工具,强化激励引导,补齐困难县区短板,促进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升省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衔接独立工矿区补助政策调整,进一步修订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修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退出等程序,强化预算执行,加强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研究跟进中央改革动向。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衔接中央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落实情况评估要求,对我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评估,结合实际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任务落实。
五、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一)夯实“三保”工作责任。完善顶层设计,结合中央最新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全省“三保”制度性文件,明晰“三保”清单,厘清责任边界,进一步夯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对县级兜底、市级对区级兜底”分级责任制,全方位统筹抓总全省“三保”工作,兜牢兜实县级“三保”底线。
(二)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省级新增财力更多向基层倾斜,发挥好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作用,研究建立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财政分级投入机制,强化基层财力保障,促进有关区域政策落实。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健全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
(三)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加强“三保”预算编制指导和前置性审核,推动县级“三保”管理与一体化系统融合,加快实现“三保”基础数据收集、支出需求测算、项目及标识管理线上贯通管理。加强对县级运行全覆盖动态监测,对县区财政收支运行进行深入分析,立体画像,对“三保”压力较大地区开展调研督导,精准识别“三保”保障风险,分类处置应对。
(四)强化暂付款管理。落实更加严格的暂付性款项管理要求,遏制地方违规新增暂付款,督促市县按照规定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巩固提升市县财政暂付性款项动态清零试点工作成果,严肃查处虚假消化暂付款行为。
(五)完善风险应对处置。坚持以防为主、激励相容原则,研究出台省级兜底救助管理办法,明确救助条件、程序、方式、管理等要求。督促县级深入排查财政运行风险,建立风险台账,强化资源统筹,逐条提出应对举措。督促市级认真核查县级风险及应对举措,列明帮扶举措,做实“三保”、“一县一策”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六)提升市县财政管理水平。优化省委综合考核评价涉及预算管理指标设置,加强与财政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融会贯通,运用好市县财政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强化考核正向激励,全方位引导市县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严格地方调入资金管理。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运行顺畅、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七)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落实好中央支持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财税支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推动南昌都市圈建设、支持赣江新区激发活力增强实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加快发展、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等决策部署,深化庐山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赣南原中央苏区等革命老区支持力度,支持赣州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一)做好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聚焦基层“三保”等问题,强化预算管理监督。加强对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重要资金的监管。配合人大做好预算审查工作,积极办理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
(二)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在厅党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认真研究,确保预算管理相关巡视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推动预算管理工作的强大力量。
(三)做好配合审计及整改落实工作。加强与审计沟通,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等衔接配合、问题整改工作,指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做好审计整改。将整改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屡审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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