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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202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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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绩效管理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作用,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全力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进一步提升理论武装实效,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机关意识。

(二)强化支部组织建设。对标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深化党支部“三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严格党性锻炼,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提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支部队伍建设。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常态化组织开展廉政提醒,学习警示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

(四)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理论知识学习,开展支部意识形态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言行敢于亮剑、坚决抵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聚焦关键环节,推进一体融合提质增效

(五)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在1+N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当前预算绩效管理新要求,结合我省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修订《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运行监控体系。

(六)扩大重点推进部门范围。在已有的20个重点推进部门基础上,将重点部门数量扩大到30个,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对重点部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审核,推动省直部门加快树立绩效意识,掌握绩效工作方法,提升本部门资金使用效益。

(七)严把事前评估关口。严格按照《江西省省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符合事前绩效评估规定条件的项目和政策,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报预算的必备条件。持续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配合业务处强化对绩效目标科学性、合理性的审核,并与事前评估紧密结合,为预算安排提供依据。

(八)发挥事中监控实效。积极优化绩效监控机制和工作流程,采取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方式。认真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和转移支付资金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压实预算部门开展本单位绩效监控的主体责任,实现监控工作全覆盖。有针对性选取部分部门开展重点监控,并将提示警示、纠偏纠错和调整处置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督促部门完成支出预算,实现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

(九)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和省级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并逐步扩大抽查复核范围,将抽查复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促进省直部门提升自评质量。协调相关业务处室严格把关,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选择财政评价项目,将财政评价聚焦到民生等重点领域以及部分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政策持续时间长的政策和项目上来。

(十)深化绩效结果应用。以《江西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为准绳,持续完善结果运用管理机制,根据绩效管理结果予以安排、调整年度预算资金。针对全过程绩效管理各环节不同情形,从反馈与整改、与预算安排和支出挂钩、追责问责、报告与公开等四个方面进行结果应用。对于执行效果较好的政策项目予以保障,执行效果不理想和差的予以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杜绝低效、无效的财政项目支出。将绩效结果应用情况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市县的考核范围,并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协同联动凝聚合力

(十一)强化监督约束作用。不断完善财政与审计、人大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监督作用,推动部门整体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同步报省人代会或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真正体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十二)强化考核压实责任。积极与财政部预算司及省委综合考核办对接,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协调有关处室,牵头做好财政部对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根据预算管理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流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持续做好对省直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增强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

(十三)加强绩效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督促预算部门按照要求将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省直各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反馈和转移支付自评报告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绩效公开专栏进行统一公开,推进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

(十四)加强绩效工作宣传培训。持续传导绩效理念,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针对部分重点部门如何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及如何开展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专门培训指导。借助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新政策、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做到常态化宣传,形成浓厚的讲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探索创新,破解预算绩效管理难题

(十五)探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选择部分项目为突破口,探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寻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路径和方法,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

(十六)探索构建部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选择省级和市级部分专项资金,着力构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十七)着力提升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和优化绩效管理相关模块的功能,为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提供技术保障。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不断提高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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