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清洁生产,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2016年第32号令)、《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3号公告)相关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十二大类产品,须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并将结果报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截至2025年10月底,共有1430家企业在平台上传合格评定信息19978条,涉及产品31504种。查询详情可登录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rohs.miit.gov.cn/。
相关文章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