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实验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赣教基字〔2025〕8号)、《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赣教办〔2022〕18号)、《龙南市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现对实验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核定如下:
一、核定人数
实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阶段不超过675人,初中阶段不超过900人,合计不超过1575人。
1.小学各年级学生数
|
年级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小计 |
|
计划数 |
90 |
90 |
90 |
90 |
135 |
180 |
675 |
2.初中各年级学生数
|
年级 |
七年级 |
八年级 |
九年级 |
小计 |
|
计划数 |
300 |
300 |
300 |
900 |
三、工作要求
1.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若出现超计划招生将对学校进行处罚。
2.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执行《龙南市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严禁违规招生,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3.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确保人籍一致。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一经查实,将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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