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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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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龙编发[2021]21号《中共龙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规定,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处室9个,分别为:综合科、公共服务股、机关养老保险股、居民养老保险股、企业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管股、稽核股、基金财务股编制人数小计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40人。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9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9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9人。

第二部分  2023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659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46.49万元,主要原因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失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一次性补贴及退役军人及县处级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等预算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6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82.9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659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0.04万元,主要原因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失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一次性补贴及退役军人及县处级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等预算支出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9.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13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94.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82.4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00万元、其他支出10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1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1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3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32.95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1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8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46.3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对企业补助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1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649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0.04万元,主要原因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失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一次性补贴及退役军人及县处级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等预算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1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3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8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46.3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对企业补助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9.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03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94.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82.4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032.9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32.9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 本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单位:如台、个、辆等),具体为:无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安排项目2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6134.56万元,其中:2023年失地农民生活补贴(据实支付)898.88万元、2023年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据实支付)396.52万元、2023年离休建老津补贴11.958万元、2023年退役军人及县处级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据实支付)103.14万元、2023年失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一次性补贴(据实支付)3032.95万元、2023年为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据实支付)110.5万元、2023年原城乡居民及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支付额(据实支付)24万元、2023年助保贷款利息(据实支付)20万元、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据实支付)407.25万元、202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据实支付)2000万元、2023年重度残疾人、低保常补对象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据实支付)18万元、2023年机关事业职业年金基金补助(据实支付)1800万元、2023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据实支付)201.79万元、2023年县级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补贴(据实支付)2908.93万元、2023年返城知青、大集体、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据实支付)180.7万元、2023年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据实支付)7851.64万元、202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据实支付)5916.26万元、2023年其他收入资金100万元、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业务工作经费45万元、2023年养老基金激励经费92.24万元、2023年邮电费办公电话费、住宅电话费、福利费(防暑降温)4.856万元、2023年设备购置(含信息网络构建)10万元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

项目概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全面推动龙南苏区振兴发展,加快推进龙南城镇化建设进程,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的养老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8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13号)、《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发[2015]90号)等文件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同一制度平台,不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谁用地、谁负责,实行政府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和个人履行缴费义务相结合。

立项依据项目根据《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发[2015]9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县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等事项的通知》(龙府办字[2017]49号)等文件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实施主体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项目预算按照《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发[2015]90号)文件中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以及《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挂账资金偿还协议》实施。

实施周期202301-202312

年度预算安排7851.64万元。

绩效目标保障2023年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按时足额到位。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0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cel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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